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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牌如何处罚,有什么法律依据吗?

核心提示:法律对套牌行为怎么处罚呢?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有套牌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扣12分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具体关于套牌如何处罚的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。

  套牌怎么处罚?

  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: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。如有上述行为的,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扣12分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此外,办理套牌的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我国《刑法》第280条规定: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或者盗窃、抢夺、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《刑法》第281条规定:非法生产、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、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、警械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为了加大对套牌行为的打击力度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了《关于依法查处盗窃、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》,该规定指出:

  对于明知是盗窃、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312条的规定处罚;

  对明知是盗窃、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、改装、拼装、典当、倒卖的,视为窝藏、转移、收购或者代为销售,依照《刑法》第312条的规定处罚;

  明知是赃车而购买,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。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入户、过户、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,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280条的规定处罚。

  1、有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违法行为的,对违法行为人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二)项的规定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及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并处1500元罚款,并可以扣留机动车。

  2、有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违法行为的,对违法行为人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及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(三)项的规定,并处2000元罚款。

  3、有买卖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违法行为的,对违法行为人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二)项的规定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罚款。

  4、违法行为人有上述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5、驾驶套牌拼装车、报废车除罚款外,还要吊销驾驶证。

  6、对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驾驶员一次记12分。

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(套牌)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并扣12分。

法条链接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 

1、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2、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3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
4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,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。‍‍